深圳政策

关于开展第六批深圳市全民阅读示范单位示范项目优秀推广人评选的公告


来源:深圳文化网    2021-09-01         

  为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加快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发〔2010〕14号)文件精神,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提出的“评选全民阅读先进典型,推广相关经验”要求,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由深圳读书月组委会、深圳市新闻出版局联合主办,读书月组委会办公室和深圳市阅读联合会联合承办的第六批深圳市全民阅读示范单位、示范项目、优秀推广人评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本次评选评出10个“全民阅读示范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单位”)、10个“全民阅读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示范项目”)、10个“全民阅读优秀推广人”(以下简称“优秀推广人”)。

  二、评选对象

  “示范单位”评选对象:面向社会开展公益阅读活动的各类图书馆、书店书吧、少年宫、文化馆(文化活动中心)等文化场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团等学习型单位,在民政部门正式注册的民间文化社团及群众性文化组织。
“示范项目”评选对象:大众传播媒体主办的阅读栏目,各类机构运营的数字网络阅读平台,各单位或组织举办的各类品牌性阅读项目。
“优秀推广人”评选对象:在深圳工作或居住并从事公益性阅读推广,取得突出成就的专职或兼职人士。

  三、申报条件

  见《深圳市全民阅读示范单位、示范项目、优秀推广人评选办法(试行)》,具体内容请登录深圳文化网www.szwen.cn和深圳市阅读联合会网站www.szreading.org.cn查询。

  已获得前五批(2011、2013、2015、2017、2019年度)深圳市全民阅读示范单位、示范项目、优秀推广人称号的单位和个人可继续参加本次评选。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办法

  评选工作采取市直各单位、各区(新区)推荐、专家媒体推荐、自荐等三种方式进行申报。

  (二)填写材料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从深圳文化网www.szwen.cn和深圳市阅读联合会网站www.szreading.org.cn下载《深圳市全民阅读示范单位申报表》《深圳市全民阅读示范项目申报表》《深圳市全民阅读优秀推广人评选申报表》,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受理申报

  市直各单位申报材料直接报评选办公室;各区(新区)全民阅读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阅读示范单位、示范项目、优秀推广人的统一推荐工作,推荐名额不限,各区属申报单位和个人填写《申报表》并备齐证明材料后报区(新区)全民阅读管理部门,经区(新区)全民阅读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评选办公室。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示范单位、示范项目、优秀推广人各1个。

  专家媒体推荐参评的单位和个人填写《申报表》,备齐专家媒体推荐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后报评选办公室。

  自荐参评的机构和个人填写《申报表》,备齐证明材料后,按照属地原则报区(新区)全民阅读管理部门,经区(新区)全民阅读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评选办公室。

  参评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时间内向评选办公室提交《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申报表》需提交电子版。

  五、申报时间

  参评单位和个人请将申报材料于9月24日前报送或快递至全民阅读示范单位示范项目优秀推广人评选办公室文件接收组(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33号金山大厦1604室深圳市阅读联合会),参评电子文档发送邮箱:shenzhenyuedu@163.com,逾期不受理申报。

  六、评选过程

  (一)初评

  评选办公室汇总申报材料后进行参评资格审查,并组织初评,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候选单位、项目和个人。

  (二)复评

  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和市民代表对初评结果进行复评,确定入选的单位、项目和个人。

  七、公示

  对复评通过的单位、项目和个人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评选结果报评审委员会审定。

  八、结果公布

  审定结果将在第二十二届深圳读书月期间公布并进行媒体宣传。

深圳读书月组委会 深圳市新闻出版局

2021年8月28日

(联系人:吴文凤 0755-25883115)



附件1:深圳市全民阅读示范单位示范项目优秀推广人评选办法

附件2:深圳市全民阅读示范单位申报表

附件3:深圳市全民阅读示范项目申报表

附件4:深圳市全民阅读优秀推广人申报表